為貫徹執行《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的通知》(發改價格〔2021〕1439號)、《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加快推進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的通知》(云發改價格〔2021〕913號)等文件要求,現將市場電價改革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1.云南省發展改革委已發文取消云南省工商業目錄銷售電價,推動工商業用戶都進入市場。
2.居民(含執行居民電價的學校、社會福利機構、社區服務中心等公益性事業用戶)、農業用電繼續執行現行目錄銷售電價。
我公司將積極按照有關政策要求推動工商業用戶都進入市場,并做好相關供電服務工作。
云南農墾電力有限責任公司
2021年10月25日